重点生态功能区应得到更多补偿
“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近千亿元,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,并在‘十二五’期间拿出GDP的1.5%投入到环境保护中,着力推进绿色发展、低碳发展,生态环境恶化态势得到初步遏制。但是,生态补偿尚处于起步阶段,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天津市宁河县委书记李树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。他建议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。
李树起说,以宁河县七里海为例,七里海是世界上最著名的3处具有古海岸性质的湿地之一,保护区面积350多平方公里,涉及5个乡镇25个行政村,近9万人。七里海自然资源丰富,生物物种多样,有连片的芦苇6万亩,有鱼类30余种、野生植物153种、鸟类180多种,千年牡蛎滩、贝壳古海堤国内绝无仅有,世界亦属罕见。七里海成为天津“南北生态”发展战略的重要节点,也是津京唐三角地带极其难得的一片绿洲,素有“京津肺叶”之称。
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:“建设生态文明,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,划定生态保护红线,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。”因此,结合生态保护的实际,李树起建议,要把加强生态保护与维护好、实现好人民群众的现实与长远利益有机结合起来。一是尽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,根据不同类型地区的资源、人口、经济总量等特点,分别制定生态补偿标准,对承担保护任务的地方政府给予财政直补,从根本上解决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;二是对核心区实施生态移民,国家在政策、资金、产业等方面给予扶持,加快核心区群众迁移步伐,****限度地修复、保护好核心区生态环境,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。